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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苏农担”业务申保条件
发布时间:2017-12-21     浏览次数:     来源:

一、申保对象
宿迁“苏农担”服务的范围主要是宿迁全市范围粮食生产、畜牧水产养殖、菜果茶等优势特色产业,农资、农机等农业社会化服务,以及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,家庭休闲农业、观光农业等农村新业态。服务对象主要是家庭农场、种养大户、农民合作社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、农业企业(以小微企业为主)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。
二、申保条件
(一)自然人:
1. 年龄满18周岁且65周岁(含)以下,在江苏省内有固定住所,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、户籍证明(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)及婚姻状况证明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;
2. 信用记录良好,个人征信报告逾期次数近24个月累计不得超过3次,历史累计不得超过5次;
3. 能够提供证明贷款用途的证明文件;
4.从事相关行业2年(含)以上;
5. 无不良嗜好,不得涉及民间借贷、参与非法集资、高利贷等活动,不得涉及“黄赌毒”;
6. 经查询,涉及法律诉讼未执行完毕的,需按公司要求提供相关诉讼的案件信息及处理进度。
(二)企业法人或经济实体:
1. 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,生产经营合法合规;
2. 具备法人资格,实际经营满2年;
3. 资信状况良好,原则上无不良信用记录(因银行数据报送错误、数据更新时限延迟等非企业主观原因造成的逾期或欠息,需提供第三方书面证明,可不计入不良贷款记录);
4. 实际控制人原则上从事相关行业2年(含)以上,年龄65周岁(含)以下;
5. 实际控制人不得涉及民间借贷、参与非法集资、高利贷等活动,不得涉及“黄赌毒”;个人信用记录良好,个人征信报告出现非恶意逾期次数一年之内累计不得超过3次,两年之内累计不得超过5次。
(三)反担保措施:
1. 申保主体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(必须);
2. 申保主体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成年子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(必须,特殊情况一事一议);
3. 所有为申保主体银行授信敞口提供担保的第三方(含自然人或法人)均需作为我司反担保条件;
4. 申保主体或第三方资产权益抵质押,包括但不限于房产、国有土地、交通运输工具、设备设施、大中型农机具、应收账款、存单、债券、仓单、林权、土地经营权、专利权及著作权、商标权等。(尽可能争取,应抵尽抵)
三、准入原则说明
(一)本地户籍
主要指申保人(或实际控制人)核心资产在当地。
(二)主营业务涉农且突出
主要指申保人切实从事且主营为农业生产经营。请注意,申保人关联企业如涉及房地产、投资公司、娱乐产业、小贷公司、互联网金融等相关产业则不能准入。
(三)资产负债合理
主要指申保人其自身负债规模符合其行业特点,如出现过度融资则不准入。
(四)对外担保在合理范围内
申保人对外担保原则上应不高于其自有负债的50%,并切实可控。如存在互保、联保则不准入。
(五)股权结构清晰
主要指申保人及其关联企业股权结构组成简单,不存在过于复杂繁冗的结构体系。
四、项目审批关注点
(一)合作金融机构数量合理
申保人合作金融机构原则上不应超过三家。
(二)反担保措施相对有效
1、申保项目原则上必须追加家庭信用担保:主要指成年子女或父母连带责任保证。
2、申保人(或实际控制人)名下资产适用“应抵尽抵”的原则,不着重强调资产价值与授信金额相匹配。
3、对于以第三方资产或商业用房做抵押的项目(含抵押给合作银行的情况),请合作机构提前知会我司。